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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国土资[2011]71号
关于依法收回界首市河北粮油食品站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界首市河北粮油食品站: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界首经济发展,按照省粮食局有关规定,界首市河北粮油食品站所处地理位置不便于收购粮食,造成不能很好的承担国家托市收购的任务,无法得到国家补贴。为盘活存量资产,更好地落实国家粮食有关政策满足农民的售粮要求,市政府、市粮食局经慎重研究,拟对河北粮油食品站实施“退城进郊”。经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界首市河北粮油食品站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批复》(界政秘[2011]41号)批准,现依法收回你单位位于东顺河街东段293号,土地面积5061.21平方米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9251.00平方米)。
如你单位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交回土地使用权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收回宗地范围图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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