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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1-144 |
宗地面积: |
8911.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原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9 |
建筑密度(%): |
≤37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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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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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3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1、该地块为净地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不足三家则流拍; 2、该地块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8日17时(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3、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商业出让年限40年,居住出让年限70年; 4、拍卖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10时。 |
| 宗地编号: |
2011-145 |
宗地面积: |
85307.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复兴路北侧,经一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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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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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5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1、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拟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报名达三家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2、该宗地若达到拍卖条件,以拍卖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17时;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2年1月30日17时(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3、拍卖时间:2012年1月21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2012年1月21日至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
| 宗地编号: |
2011-146 |
宗地面积: |
12130.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黄镇鸭王公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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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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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 |
| 起始价: |
1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拟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报名达三家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2、该宗地若达到拍卖条件,以拍卖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17时;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2年1月30日17时(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3、拍卖时间:2012年1月21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2012年1月21日至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有增价方式报价。
3、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获得竞买资格。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4、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1月01日 至 2012年01月2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1月01日 至 2012年01月2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0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2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在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2、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令,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自然人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本地注册公司,具备法人资质后签订合同。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不得退还定金。
5、发现竞买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取消竞买资格,并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工商、价格、金融、证监等主管部门抄送名单,限制参与新购置土地,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每季度末,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
6、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解放五大街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丽 张静
联系电话:0558-4819977
开户单位:界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2820010000014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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