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2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
三、主要计划指标... 4
(一)土地供应总量... 4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4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
2、工矿仓储用地... 5
3、住宅用地总量... 6
4、住宅用地结构... 6
5、商服用地... 7
6、交通用地... 7
7、特殊用地... 7
四、政策导向... 7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1
六、附表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界首市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界首市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制定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依据:
(1)界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界首市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3)界首市2011年土地储备计划;
《界首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界首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以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确保界首市土地资源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编制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供需平衡原则。
科学测算计划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
3、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界首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危旧房改造和开发区(园区)产业用地需求,加大商业设施、物流中心等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
4、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发展。
结合界首市“十二五”规划、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5、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交易。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鼓励自来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合理收益和投资回收能力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011年界首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18.4375公顷以内。
2011年界首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09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78.1333公顷,商服用地51.9774公顷,住宅用地59.3667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50.0334公顷,商品房6.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00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1.8667公顷。具体比例如下(图1)所示。
图1:2011年界首市国有建设用地各地类分项指标比例图
见下页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需求分析,2011年界首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量为16.0933公顷。
优先确保本市2011年重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城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服务及通讯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确保2011年本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2、工矿仓储用地
2011年界首市工矿仓储产用地278.1333公顷。
保证2011年本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项目、农民返乡创业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严禁高耗能、高污染等破坏环境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加大对再生金属冶炼、再生塑料加工、医药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六大支柱产业和“界首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农业生产基地及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节能减排、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
3、住宅用地总量
2011年界首市住宅用地供应量为59.3667公顷。
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
4、住宅用地结构
在分析界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全市城镇居民住房、收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分析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商品房住宅用地的面积,如表3-1所示。
表3-1 住宅用地供应结构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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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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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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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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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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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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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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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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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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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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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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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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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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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服用地
2011年界首市商服用地的供应量为51.9774公顷。
优先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综合商贸城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区域性的购物中心、物流、农贸市场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大型综合超市、专业超市、便利店等商业设施向郊区、社区延伸服务网络的建设用地供应。
6、交通用地
2011年界首市交通用地的供应量为11.0000公顷,主要用以支持重点交通道路及其服务站的用地。
7、特殊用地
2011年界首市特殊用地的供应量为1.8667公顷。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搬迁、重点工程建设拆迁。
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推进皖豫边界商贸中心建设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的原则,加快商业网点和专业市场建设,发展壮大物流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尽快形成与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相促进的服务业,力争建成皖豫边界的区域性商贸中心。
(三)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域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构建支撑加速发展的产业体系,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发展不足、总量偏小仍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加快工业发展是扩大经济总量的最有效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就是要壮大优势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新型产业。
壮大优势产业。继续发挥资源、政策优势,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引进一批国内上市公司投资我市再生金属、再生塑料两大优势产业。
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药物研发、石化新材料等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重点保障界首市工业园区用地供应。
(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
充分发挥城镇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牵动和辐射作用,继续完善以市区为中心、区域中心镇为骨干、其他乡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规模等级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加快市区建设。按照把界首市城区建成皖西北重要门户的发展方向,规划建成环境优美、现代化程度较高、经济实力较强的滨水工贸城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善《界首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颍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重要地段、重要区域,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规划和设计,以提高城市品位和档次、完善城市功能。
(六)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总规模,科学配置商服用地,整合工矿仓储用地,保障必要住宅用地,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规模,到2011年全市土地供应总规模控制在418.4375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格标准,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保障重要的能源产业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2、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广建设的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合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乡镇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以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注重开源节流,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1、凡是被列为市、市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各部门相互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3、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
应切实加强与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计划监督和奖惩制度。
市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乡镇、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配减。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